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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闽江公证处与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执行案款公证提存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4-06-06 22:46:18】   【作者/来源: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公证处 】   【阅读: 1254 】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公证机构预防纠纷、化解矛盾、避免诉讼的职能作用,6月5日上午,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暨联动执行签约仪式,为50余起案件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案款达5800余万元,并与台江检察院、福州市闽江公证处、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等多单位达成联动执行合作协议。

会上,台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蕤与闽江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主任江梅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深化法院与公证机构党建、群团、业务等工作融合发展。

此外,台江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妙香、闽江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主任江梅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机构业务部总经理陆术城还共同签署了《执行案款公证提存合作协议》,通过开设执行案款公证提存“绿色通道”,对公证提存款项形成闭环式监管等方式,切实解决特殊执行案款处理难的问题,保障执行案款公证提存流程的安全、准确、高效。

闽江公证处将继续探索公证机构司法辅助的新思路,深入推进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在诉讼服务领域探索引入公证参与模式,积极推进“法院+公证+银行”新机制,共同助力多元解纷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