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清明节期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1-04-02 14:27:03】 【作者/来源: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公证处 】 【阅读: 1396 】
春风拂煦清明节,踏青祭祖念先人
尊敬的市民朋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处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清明放假期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4月3日(星期六)至4月4日(星期日)全处放假休息;
2. 4月5日(星期一)安排公证人员值班,接受现场公证事项办理和业务咨询,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 4月3日至4月5日,我处微信服务号(“福州市闽江公证处”)、官方网站(http://www.mjnotary.cn/)、微信小程序(“闽江公证”)、移动电话(15159643802)正常接受市民在线咨询和预约申请;
4. 4月6日(星期二)全处开始正常上班。
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公证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