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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完签个名遗嘱就有效? | 作为《民法典》新增的遗嘱形式,打印遗嘱有严格的格式和书写规范

【发布时间:2021-01-20 15:54:23】   【作者/来源:海峡都市报 】   【阅读: 1614 】    

厦门50多岁的老陈去世后,留下3个子女。离世前,老陈订立了一份打印遗嘱,虽有两位见证人签名,可还是引起遗产纠纷,手足对簿公堂。打印遗嘱到底有无法律效力?昨日,闽江公证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民法典》新增打印遗嘱为法定遗嘱形式,但相对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的形式要求更高,见证人需全程参与遗嘱订立,并当场在每一页上签名。本案中,因遗嘱打印后才拿给见证人签字,见证人未参与遗嘱订立全过程,法院认定遗嘱无效。

建隆/漫画


不认可打印遗嘱手足对簿公堂

 

老陈有过两段婚姻,小雨(化名)、小俊(化名)是和第一任妻子所育,均已长大成人,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儿子小鑫(化名),是和第二任妻子所生。2019年老陈离世,留下一份打印的遗嘱,由于对该份遗嘱并不认可,小鑫起诉同父异母的姐姐、哥哥。

 

庭审中,小雨和小俊向法庭提交的打印遗嘱内容大致为:房产由小雨和小俊共同继承,房产以外的财产和债权分为3份,小雨占35%,小俊占50%,小儿子占15%。落款有老陈以及两位见证人的签名、指印及时间。

 

见证人未全程参与遗嘱被判无效

 

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这份引起争议的遗嘱属于打印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但根据两位“见证人”的陈述,他们并未参与遗嘱订立的全过程。因不满足打印遗嘱的有效条件,不属有效遗嘱,所以应按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分配。

 

主审法官表示,打印遗嘱的形成,一是在电脑上书写遗嘱,二是在打印机上将遗嘱打印出来。因此,《民法典》继承编的“见证”,要求见证人全程参与遗嘱的订立过程。虽然不要求电脑制作和打印的行为必须由遗嘱人本人完成,但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全程参与,书写遗嘱时应在场,打印遗嘱时也应在场,而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在每一页上都要签名。

 

闽江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之前打印遗嘱不属于法定遗嘱形式,关于打印遗嘱是否有效、该包含哪些要件,没有明确的规定。《民法典》顺应时代的发展,把打印遗嘱规定为新的法定遗嘱形式,但打印遗嘱比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的形式要求更高。

 

打印遗嘱如何订立才有效?

 

闽江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以打印方式订立遗嘱,首先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人需要是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人之外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其次,打印遗嘱要逐页签字。也就是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每一页签字,不能只在最后一页签名。

 

再次,订立打印遗嘱时,见证人和遗嘱人要同时在场,见证人要全程参与遗嘱订立的过程,并当场签字。

 

最后,注明订立的年月日。

 

文章来源 | 海峡都市报

文章作者 | 海都记者 李琪 陈晋